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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春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来源:    时间:2008-1-24 17:15:52

    各市(州)假日旅游协调机构、各扩权强县(市)假日旅游协调机构、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08年春节黄金周即将到来,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两办通知》)和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关于做好2008年春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假日办〔2007〕13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春节假日旅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今年春节长假是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后的首个“黄金周”。做好此次黄金周旅游工作对于顺利实施新的节假日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做好应对工作,确保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假日旅游工作目标。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分析今年春节假日旅游市场的新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假日旅游预测、预案制定和组织保障等工作。各市(州)假日旅游协调机构、各扩权强县(市)假日旅游协调机构、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尽快启动假日旅游协调机制,及早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责任、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统筹协调并全面做好“春节”假日旅游的各项准备工作。2008年1月20日前,各地、各部门的准备工作要全部就绪。

    二、强化安全意识,狠抓旅游安全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贯彻实施,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监管,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准备,把假日旅游安全工作抓实抓好,确保节日旅游市场平安顺利。

    一是抓好旅游交通安全。各地、各部门要科学安排运力,加强运营监管和客流疏导,严厉打击春运乱涨价、倒票、倒客等违法行为,严查非法运营和超载超时运营,加强路况、车况的检查和维护,增加重点路段和道口的警示标志,增强警力部署,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旅游交通事故。

    二是加强旅游节庆活动安全管理。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加强对各类旅游节庆活动的审查和监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主承办单位和场所管理者的安全责任,全面排查安全隐患,认真做好现场疏导和应急处理,严防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发生。

    三是做好各种应对准备。各地、各部门要对今年春节部分地区接待压力有可能增大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以旅游设施设备、冰雪旅游项目、民俗文化和休闲度假等活动为重点,开展深入全面的旅游安全大检查,消除隐患,保证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组织公安、工商、卫生、质检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确保各旅游场所和接待单位不发生食物中毒、火灾等危害游客人身安全的事故;更加重视出境旅游、自驾车游的安全引导和提示,及时做好安全管理和应急救助准备。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值守,确保联络顺畅。

    三、规范秩序,优化假日旅游市场环境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假日旅游市场的规范和引导,努力营造和谐、文明、有序的旅游环境。

    一是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假日旅游市场监管,严禁哄抬物价,严查零负团费、以次充好等不法经营行为,认真做好投诉处理,优化旅游消费环境。

    二是组织各类旅游接待单位开展诚实守信活动,加大失信查处力度,规范旅游经营行为,提升假日旅游服务质量。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管理,杜绝导游无证上岗、欺客宰客等行为,引导开展文明服务。

    三是加强文明旅游宣传,围绕建设生态文明,积极倡导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旅游观念,推出各种有力措施,共同维护旅游生态环境;继续开展《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宣传活动,加强对游客的全程引导和教育,规范出境游客的行为举止,倡导理性维权,展现中华礼仪风范。

    四、加强服务,提高假日旅游公共管理水平

    各地、各部门要牢记服务宗旨,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假日旅游公共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配合和协调。要针对假期跨区域旅游增多的特点,进一步加强部门、地区间的协同配合,搞好市场对接,优化服务流程,拓展信息渠道。

    二是加强公共信息服务。要及时全面掌握市场变化,有针对性地发布对公众有实用价值的出行信息。重点旅游城市、景区景点和交通干线以及客流集散地要采取措施,加强即时动态信息发布,更好地引导公众出行。

    三是加强新闻宣传。要主动与新闻媒体沟通,积极宣传各地的假日旅游市场、企业诚信经营、游客理性消费和文明旅游等情况,共同营造欢乐祥和的假日旅游氛围。

    五、尽早部署,抓紧启动工作机制

    各市(州)假日旅游协调机构在2008年1月20日前应完成如下工作:

    一是按照假日旅游协调工作规则,及时启动假日旅游协调机制,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旅游市场和旅游安全大检查,有重点地进行旅游应急预案的演练。

    三是各市(州)假日旅游协调机构和优秀旅游城市假日旅游协调机构要向社会公布旅游投诉电话,有条件的重点旅游城市和重点景区要向社会公布旅游咨询电话。

    四是请各市(州)假日旅游协调机构、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于2008年1月25日前将假日值班安排、值班电话、旅游投诉电话、值班负责人及联系人员姓名、职务和电话号码一并传真报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川省旅游局)。电话(传真):028-86671042(春节黄金周前);Email:hjz@scta.gov.cn。

    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黄金周值班电话从2月6日8:00开始启用。电话:028-86716026   86715576 86712946  86712676  传真:028-86716026  86715576  86712946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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